因学校工作需要,经研究,拟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编制外职员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聘用岗位及名额
(详见附件)
二、考核聘用条件及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 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考聘岗位职责;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政纪处分的。
4.现役军人。
5.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人员。
三、考核聘用方式
符合条件报名的人员通过面谈、政审、体检合格后公示5个工作日,无群众举报、无异议后签订聘用合同。
四、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面议。
五、考核聘用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本公告于2020年1月10日至2020年1月14日在西昌民族幼专门户网站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地点:报考者需本人到西昌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行政楼三楼组织人事处(行政楼1323办公室)现场报名并审核材料。
2.报名时间:2020年1月10日—2020年1月14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3.需携带材料
报考人员须由本人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等,到报名地点报名,交同底1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工作简历一份,并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
(三)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所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任何一个环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聘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面谈
1.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谈。
2.面谈时间:2020年1月18日。
3.面谈地点:西昌民族幼专。
(五)确定拟聘人员
根据职位要求和面谈情况,由西昌民族幼专党委决定拟聘用人员。
(六)体检
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者进入考核聘用下一程序。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依次递补。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文件执行。
(七)政审
尿检和体检合格者,对其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八)公示
对政审合格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九)聘用
公示无异议,办理相关手续。与临聘人员签订临聘合同,合同一年一签。
六、其他
本公告由西昌民族幼专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设定联系电话和举报电话。
联系电话:0834—6999213(西昌民族幼专组织人事处)联 系 人:罗欣(15283449960)
举报电话:0834—8603363 (西昌民族幼专纪检监察审计处)
附件:
1.西昌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1月编制外职员考核招聘岗位条件要求一览表
2.西昌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1月编制外职员考核招聘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