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 |
西昌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
采购项目名称 |
西昌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污水处理站和在线监测设备委托运营项目 |
采购文件编号 |
XCMZYZ20200702 |
招标文件编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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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已落实。 |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
28.47万元/年。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
28.47万元/年。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投标。 |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 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
在评标过程中,评审委员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或投标人报价低于采购预算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投标人报价算术平均价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方法 |
竞争性谈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