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20日我系会计学教研室召开第三次教学例会。会议由张国洁老师主持,主要围绕“四川省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为中心展开学习讨论。
第一,学习“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动产教融合发展。建立政府协调主导,行业企业参与、指导和评价,职业院校培养,研究机构支持和服务的新体系,建立就业、职业、产业、行业和企业协同联动的新机制,实现职业教育办学结构和效能优化。促进校企“双元”育人。健全工学结合的育人机制,全面推广政府引导、行业参与、社会支持、企业和职业院校“双元”育人的中国特色现代学徒制。推动企业深度参与协同育人,校企共同研究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及时将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纳入教学标准和教学内容。加大“订单式”、定制式、企业新型学徒制等人才培养力度,推动人才培养与产业需求紧密契合。健全激励政策。完善职业院校绩效工资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有利于调动学校积极性、促进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职业院校绩效工资制度。职业院校通过校企合作、技术服务、社会培训、自办企业等所得收入主要用于学校教育教学发展,剩余部分可作为职业院校绩效工资经费来源,动态核定绩效工资水平和总量。允许职业院校教师、企业技术人员在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前提下,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兼职从事技术创新、科技开发、成果转让和决策咨询工作,并按规定取得合法报酬。
第二,学习“建设高水平教师队伍”。完善职业院校教师管理。自2020年起,除“双师型”职业技术师范专业毕业生外,职业院校、应用型本科高校相关专业教师原则上从具有3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并具有高职以上学历的人员中公开招聘,特殊高技能人才(含具有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人员)可适当放宽学历要求。在职业院校实行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可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公开招聘。建立健全职业院校兼职教师自主聘任机制,推动企业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和职业院校教师双向流动。深化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将师德师风、工匠精神、技术技能和教育教学实绩作为职称评聘的主要依据,探索建立以“代表性成果”和实际贡献为主要内容的评价方式,破除“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唯身份、唯奖项”的顽瘴痼疾,构建分类清晰、名称统一、科学规范的职业院校教师职称制度。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落实教师5年一周期的全员轮训制度,探索适应职业技能培训要求的教师分级培训模式,培育一批具备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培训能力的教师,建设一批“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建立完善“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将体现技能水平和专业教学能力的双师素质纳入教师考核评价体系。到2022年,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教师总数超过一半。评选、认定一批职业教育“双师型”名师、技能大师、优秀校长、专业(学科)带头人、优秀班主任等,建设一批省级名师工作室、技能大师工作室、教师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
第三,学习“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健全德技并修的育人机制。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各环节。优化专业、课程和教材体系。建立紧密对接我省产业链、创新链的专业体系,大力发展“5+1”现代工业、“10+3”现代农业、“4+6”现代服务业领域相关专业,重点支持高端装备制造、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健康养老、学前托育、文化旅游、体育产业等领域紧缺专业建设。开展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深化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培训模式改革,鼓励职业院校学生在获得学历证书的同时,积极取得多类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提升就业创业能力。鼓励和支持相关企业申报“1+X”证书制度试点培训评价组织,开发和推广职业技能等级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