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了保护师生员工人身、财产和学校公共财产安全,提高灭火战术、技术水平和快速反应能力、应急处理能力,赢得战机,及时有效地扑灭火灾,迅速稳妥地疏散人员和物资,将危害控制在最小范围,将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四川省有关要求制定。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校范围内发生的各类火灾及火险。
1.4工作原则
(1)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学校成立灭火和应急疏散指挥部,全面负责火灾和火险事故的处置工作。一旦发生火灾和火险,要确保及时发现,准确报告,统一指挥,快速应对,力争将事故解决在萌芽状态或损失减小到最低限度。
(2)预防为本,及时控制。立足平时教育和防范,及时发现和整改火灾隐患,一旦发生火情,要把火情控制在最小范围之内。
(3)系统联动,群防群控。发生火灾和火险事故后,各相关负责人要立即深入灭火救灾第一线,全面掌握情况,联动开展工作。
(4)区分等级,合理处置。灭火和应急疏散处置中,要根据事故等级、范围、性质等情况,进行合理处置,既要快速应变,也不要引起群体恐慌。
(5)加强保障,重在建设。要从规章制度上、组织上、后勤保障上全面加强保障措施,加强软硬件建设,增强工作实力,提高工作效率。
1.5 火灾及火险事故的级别划定
按照火灾事故的着火部位、着火性质、过火面积,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影响,蔓延趋势等由高到低一般分为:特别重大火灾(1级)、重大火灾(2级)、较大火灾(3级)、一般火灾(4级)、火险(5级)。
具体划分情况见6.1。
2 组织体系
2.1应急反应组织体系
学校成立突发火灾事故应急疏散指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一负责全校突发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总指挥由校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分管安全保卫工作的校领导担任,成员由学校各处室、系(部)负责人组成。
办公室设在武装保卫处,办公室主任由武装保卫处负责人兼任。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保卫处承担。主要职责为:
(1)平时指导全校灭火和应急疏散的宣传教育、培训演练;
(2)战时指挥协调各职能小组和义务消防队开展工作,迅速果断将火灾扑灭在初起阶段;协调配合到达火场的公安消防队开展各项灭火行动;
(3)配合协助公安消防机构做好火灾事故调查等善后工作;
(4)负责督促、指导全校各部门责任人根据本预案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对本部门所属公众聚集场所制定相应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各部门制定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必须送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2.2 各工作组组成及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下设火警值班室、指挥协调组、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后勤保障组。
(1)火警值班室
在武装保卫处设立火警值班室(值班电话:0834-6992815)负责24小时值班接警。
(2)指挥协调组
组长:分管安全保卫工作的校领导
组员:武装保卫处负责人、党政办负责人、学生工作处负责人、后勤管理处负责人
职责:协助领导小组组长展开火灾救援,指挥、协调各组的工作。有权调动学校现有消防资源进行灭火救援。
(3)灭火行动组
组长:武装保卫处负责人
组员:保安值班人员、义务消防队
职责:组织义务消防队和灭火群众开展火灾扑救初期火情和人员疏散工作,积极配合消防部门做好灭火救援工作。
(4)通讯联络组
组长:党政办负责人
组员:学校值班人员、党政办人员
职责:建立领导小组成员及重点防火部位负责人通信录。火灾发生后,做到报警及时,保持通讯联络畅通,保证各种指令信息能够迅速及时、准确的传达,并负责联络公安消防等相关部门。
(5)疏散引导组
组长:学生工作处负责人
组员:火灾相关部门负责人、安全员
职责:根据火灾情况、火灾部位判断是否需要人员紧急疏散和抢救物资。如需紧急疏散须及时规定疏散路线和疏散出口,并组织火灾现场人员疏散,引导消防车及消防人员进入火灾现场。
(6)安全防护救护组
组长:后勤管理处负责人
组员:学校医务室医护人员、后勤管理处相关人员
职责:负责配合专职消防人员及医护人员救护、抢险火场被困伤员及重要物资、化学危险品等;负责现场警戒,维护现场秩序、看守抢救出来的物资,保证灭火工作顺利进行。
(7)后勤保障组
组长:后勤管理处负责人
组员:后勤管理处相关人员
职责:负责保障灭火用水供应和其他灭火物资设施供应,以及灭火后的水、电、现场抢修、恢复等保障工作。
3 预防和预警机制
3.1预防和预警信息
3.1.1信息报送原则
(1)迅速:最先发现或接到火警报警的部门和个人应在第一时间内向学校武装保卫处或119火警指挥中心报告,武装保卫处接报警后根据情况迅速向领导小组和119火警指挥中心报告,领导小组根据情况向上级和相关政府部门报告,不得拖延。
(2)准确:信息内容要客观真实、详细,不得主观臆断,不得漏报、瞒报、谎报。
(3)直报:发生1级火灾,可直接报上级部门,同时报当地政府相关主管部门。
(4)续报:火灾情况发生变化后,应及时续报。
3.1.2信息报送机制
3.1.2.1报警
报警早、损失小。发生火灾时,在场人员应立即通过有线或无线电话向火警“119”台和校火警值班室报警。安装有自动报警系统的部门,应由消防中心控制室值班人员对收到的自动报警信息加以确认无误后报警。
3.1.2.2报警注意事项和报警内容:
(1)沉着镇定,不要打错电话,以免延误时间。
(2)讲清着火点的名称、地址和明显标志。
(3)讲清燃烧的物质类别、起火部位、火势大小、起火建筑构造及周边建筑通道情况,有无人员被困,以及报警人的姓名、单位和电话号码,以便随时联系。
(4)报警后,应立即派人在路口迎候,协助引导和接应消防车进入火场灭火,并立即组织在场人员立即扑救火灾和疏散人员、物资。
3.2 预防预警行动
3.2.1 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各部门应相互支持,互相配合,细化措施,明确责任。
3.2.2 加强本预案的日常性管理,在实践中不断运用和完善具体措施。加强人员培训、演练,提高实战能力。做好预案要求的人力、物力、财力方面的储备和准备工作,确保必要的设施、设备和必要的经费。
3.3 信息发布
信息发布严格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由学校宣传部门具体负责,统一对外发布。
4 应急预案启动标准和响应程序
发生3级以上火灾,学校应立即启动本预案,同时报上级和有关政府部门。
发生4级火灾,武装保卫处应立即请示领导小组启动本预案,同时报教育厅。
发生5级火险,武装保卫处可立即启动本预案,报领导小组,并通报校内有关单位。
5 应急保障
5.1机制保障
学校建立和健全并落实火灾和火险信息收集、传递、报送、处理等各环节运行机制,保持报警设备、设施完好可用,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安全畅通。
5.2物资保障
武装保卫处和学校相关部门做好预案要求的物资储备工作,保证消防通道畅通,消防器材设备完好可用。
5.3资金保障
学校将消防经费列入学校预算,保证资金充足。
5.4队伍保障
武装保卫处组建负责灭火和应急疏散工作的义务消防队,负责及时调整人员,并对其进行培训演练,提高作战能力。
6 灭火和应急疏散处置
6.1火灾等级确认与划分
根据消防法和有关统计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对火灾等级划分如下:
(1)特别重大火灾(Ⅰ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火灾,为特别重大火灾:死亡十人以上(含本数,下同);重伤二十人以上;死亡、重伤二十人以上;直接财产损失预计达一百万元以上。
(2) 重大火灾(Ⅱ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火灾,为重大火灾:死亡三人以上;重伤十人以上;死亡、重伤十人以上;直接财产损失预计达三十万元以上。
(3) 较大火灾 (Ⅲ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火灾为较大火灾:死亡一人以上,重伤五人以上,死亡重伤五人以上,直接财产损失预计达十万以上。
(4) 一般火灾(Ⅳ级):不具有前列两项情形的火灾,为一般火灾。
(5) 火险(Ⅴ级):没有人员伤亡和直接财产损失预计在五千元以下。
6.2 灭火和应急疏散处置措施
6.2.1接警
(1)火警值班人员接警时,应注意问明报警的有关情况,并及时向领导小组人员、各组组长、义务消防队及火灾部门领导报告。
(2)领导小组和各组人员、义务消防队员、火灾部门领导及有关人员必须闻警而动,立即赶赴火场,按照本预案的任务和要求,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履行职责、迅速开展工作。
(3)火警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保证通信联络畅通,并做好记录。
6.2.2 抢救人员和疏散物资
6.2.2.1首先抢救人员
(1)发生火灾时,如有人员被火围困,要立即组织力量抢救,应坚持先救人,后救物的原则,救人重于救火的原则。
(2)火场寻人方法,主要有大声呼唤和深入内部寻找两种。进入火场救人,要选择最近、最安全的通道,如通道被堵塞可迅速破拆门窗或墙壁;遇有火场烟雾较浓、视线不清时,可以爬行前进,并采取呼喊、查看、细听、触摸等方法寻找被困人员。深入火场寻人,要注意在出入口通道、走廊、门窗边、床上床下、墙角、橱柜、桌下等容易掩蔽的地方发现人员。
(3)救人时应注意安全,进入火场要带手电和绳子。火场烟雾弥漫,没有防毒面具,可用湿毛巾捂嘴,防止中毒。可用棉被、毯子浸水后盖在身上,防止灼伤。
(4)火场救人方法,应根据火势对人的威胁程度和被救者的状态来确定。对神志清醒的人员,可指定通道,引导他们自行脱离险区;对在烟雾中迷失方向的人员,可指派专人护送出险区;对伤残人员或不能行走的老人、儿童,要把他们背、抱或抬出火场。当抢救的正常通道被隔断时,应利用安全绳、梯等将人救出。
(5)人员疏散后应在指定地点集中清点,并查明有关情况,及时向指挥部报告。
6.2.2.2 其次疏散物资
火场疏散物资是减少火灾损失,控制火势,防止蔓延的有效方法。
(1) 首先要及时疏散受火灾威胁的易燃易爆物品及压缩气体钢瓶等,对不能移动的上述物品,要集中一部分水枪均匀地冷却其外壁,降低其温度。
(2) 其次要疏散重要文件、资料和贵重设备及物品等,并把疏散出来的物资集中存放到安全地点,指定专人看管,防止丢失,被窃或坏人乘机破坏。
(3)物资疏散后应在指定地点集中清点,并查明有关情况,及时向指挥部报告。
6.3 灭火
发生火灾时,灭火行动组应在专业消防队赶到之前,迅速组织义务消防队及在场的职工群众灭火。灭火前首先要采取诸如切断煤气、电路等紧急安全措施,避免继发性损害。
(1)首先收集并配发火场及附近所有的消防灭火器材及设备,并开启到临战状态。要根据燃烧的物质类别准备正确型号的灭火器。
(2)然后按照“先控制、后消灭”的原则,采取堵截包围、隔离火场的战术,先扼制住火势蔓延势头,为火场人员逃生、物资疏散创造有利条件。
(3)待火势被控制,再采取诸如:内外夹攻、上下合击、重点突破、分片消灭等种类多样、机动灵活的灭火战术,把火势彻底消灭。
6.4 善后处理
(1)抢救伤病员,配合有关医疗部门和医疗机构妥善安置伤病员。
(2)解决好学生等受灾人员的安置工作,做好受灾人员及其家属和其他群众的思想稳定工作。
(3)封锁和保存火灾、火险现场,配合公安消防部门调查火灾、火险起因。
(4)做好事故现场的清理工作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
(5)投保单位会同保险公司核定数估损是,做好理赔工作。
(6)做好火灾、火险事故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相关统计工作,配合公安消防部门调查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7)做好事故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的调查评估,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提出进一步完善预案、改进工作的意见。
7宣传、培训、演练和监督管理
7.1宣传、培训和演练
学校要大力宣传预防火灾事故有关方针、政策、法规,普及防范火灾事故和火灾自救逃生的知识,提高师生员工应对能力和防范意识。
各处室、系(部)要将突发火灾事故应急知识纳入到学生的年度教学计划,结合实际情况,加强自救、互救和逃生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形成制度化、规范化。
各系(部)应当每年定期开展突发火灾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制定应急措施;演练借宿后,认真总结,不断完善预案。
7.2责任与奖惩
突发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实行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对在突发火灾事故以你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在突发火灾事故应急工作中未依照规定履行报告职责的,在突发火灾事故调查、控制、救治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将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送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 附则
8.1 本预案是学校发生火灾和火险事故时灭火和应急疏散处置的工作文件,各部门均应遵照执行,并参照本预案制定本部门的分预案,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8.2 预案启动实施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领导小组决定,发生5级火险可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先行启动再上报。
8.3 本预案由武装保卫处制定并负责解释,保卫处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本预案。
8.4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