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师生员工:
为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按照上级和地方政府要求,我校在疫情防控期间实行校园封闭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寒假期间,人员车辆从南门进出,东门、西门关闭。开学后,人员车辆从西门、东门进出,南门关闭。
二、无关人员及车辆禁止入校。因特殊公务需临时进出的人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工作证,经带班校领导批准,由校内对接单位到校门口接送。
三、因保障学校正常运行,需进出校园的货物配送、保洁、维修、绿化等校外人员或车辆,须出示校内对接单位证明和本人身份证(进出人员应固定),经带班校领导批准后入校。
四、未经批准,全校师生员工不得提前返校,返校时间以学校正式通知为准。
五、师生员工经批准返校后,须凭校园《出入证》进出 校园。《出入证》由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制作,武装保卫处代章,各处室、系(部)审核、发放。
六、寒假在校工作或居住的教职工和其家属,凭有效证件登记后进行健康体温监测,符合要求的允许进入。
七、经批准进入校园的人员及车辆,进出由武装保卫处、物业安保人员负责对进入校园的人员和车辆进行身份查验、消毒、体温测试并登记备案。
八、进校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如体温测量超过37.3摄氏度,须禁止入校并劝其就医。
九、在校园封闭管理期间暂停校园内各种人员聚集活动,防止因人员聚集带来传染危险。
十、进出校园人员应主动配合门卫检查和登记工作,凡不服从本通知规定、寻衅滋事、隐瞒症状等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武装保卫处
2020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