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同学们:
清明放假将至,下面将学校在放假期间安全等方面的要求,向您们做如下说明,希望您们积极配合,度过一个平安快乐的假期。
一、注意森林草原防火。清明节祭祖上坟时,要严格遵守当地森林草原防灭火相关规定,文明祭祀,不烧香点蜡,不燃放烟花爆竹,不携带火种游玩,避免火灾。
二、宿舍安全。不要在宿舍内使用明火;不要违章使用电炉、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不要私拉电线等,以防火灾发生。
三、出行安全。凡是假期外出、旅游、回家的学生,提高自我安全意识,选择合法可靠出行方式,不搭乘“三无车辆”,不包车或乘坐包车。长途旅程的同学要结伴而行,尽量坐火车不乘汽车,不单独回家,特别是女同学,更加要注意旅途安全,确保往返安全,并按时回校。
四、谨防疾病传染。注意饮食安全,避免到“路边店”就餐,以免造成食物中毒;注意宿舍与个人卫生。
五、严禁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场所游泳。
最后,祝同学们度过一个安全、快乐的清明节假期。
武装保卫处
2012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