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根据《西昌市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二○二一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西教体科〔2021〕53号)文件要求和工作部署,今年4月8至6月30日西昌市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将进行2021年春季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为了顺利开展好我校 2018 级学生 2021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范围
西昌市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认定权限为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我校 2018 级学生教师资格证由西昌市教科局认定。
二、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1.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全日制 2021届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含公费师范生和教育类硕士)在西昌市的中国公民、驻昌部队现役军人、武警和在昌港澳台居民(需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 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根据教育部办公厅、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和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 号)规定)。
2.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无犯罪记录证明。
3.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当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层次,办理幼儿园及小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专学校及其以上学历,办理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专科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应取得在有效期内的对应层次及学科的教育部考试中心组织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可用就读高校当年颁发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代替,有效期3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0 年6月30日和 2020 年12月31日到期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延长 1 年)。
5.根据《四川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二级乙等以上标准(申请语文学科教师资格需为二级甲等以上标准);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其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规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在民族地区使用民族语言教学者普通话水平可降一档)。
6.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并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乙等及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合格。
三、认定程序
1.互联网申报
在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进行网上报名和下载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互联网申报需注意以下几点:
①首次办理教师资格证需要先注册再登录;
②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考试形式选择 “国家统一考试”,其余人员选择“非国家统一考试”;
③申请人认定所在地必须选择“凉山彝族自治州”,认定机构选择为“西昌市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④务必认真阅读网上须知和本通知;
⑤为统一档案格式,所有《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律采用中国教师资格网附加的网页打印模式;不采用手写模式。
注:网报结束后,请各班将学生网报用近期一吋正面半身免冠彩色照片电子档(身份证号命名、JPG 格式)和同底一吋纸质照片一张交系部,系部收齐后交教务处胡莉莉老师处。
2.现场确认
网报成功后请将申报材料按规定时间交系部,由教务处汇总后交西昌市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进行现场确认。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给出初审结论,材料不齐者不予初步审查,在现场确认终止日期前重新现场确认,过期不再进行初步审查。
3.体格检查
由于本次教师资格认定时间范围仍然属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认定机构不组织大规模集中体检。凡申请办理《教师资格证》人员先进行现场确认工作,再在指定时间范围内自行前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工作需服从医院安排,体检结束后,按照医院规定时间自行将体检报告提交到西昌市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人事师资培训股(西昌市什字街 57 号西昌市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办公楼二楼)。
4.资格认定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收到体检结论后正式受理资格认定申请,并于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 15 个法定工作日内(不含法定节假日)在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中心信息管理系统中做出是否认定的结论。
5.证书发放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符合认定条件者,颁发《教师资格证书》,保存档案;并在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中心信息管理系统做出认定记录。
四、申报材料内容
凡申请教师资格的学生应当在规定时间向系部提交以下有关基本材料(材料均用 A4 幅面纸张,复印件各一式一份),并按顺序将材料整理好,不用装订。所需审查材料如下: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
2.《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 5 年有效期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和复印件。
3.若已毕业且《毕业证》未核验,《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若未毕业且学籍未核验,毕业学校教务处加盖鲜章的学籍证明原件。
4.若《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未核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五、办理具体流程及日程安排
1.2021年4月8日前:认定工作宣传及信息发布;
2.2021年4月 8日-20 日:学生网上报名;
3.2021 年4月21-23 日:各系收集、整理学生申报材料;
4.2021 年 4 月24-26日:教务处审核学生申报材料;
5.2021 年 4 月27日:西昌市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材料初审;
6.2021 年4月28日后,初审合格学生到各系部领取《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请务必核实该表的联系电话栏,若因电话号码有误或无法联系导致医院不能及时通知本人进行项目复查造成体检结论为不合格的结果自行负责)按指定时间和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详见《体检表》),体检费金额由具体体检医院和物价局规定;
7.2021 年5月26日—6月20 日:认定机构对初审和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认定工作。期间将其电子档案提交国家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中心作是否认定的结论,下发认定结果通知。
8.2021年7月初:《教师资格证书》发放阶段。
教师资格制度是国家实行的教师职业许可制度,涉及面广、意义重大、影响深远,请各系(部)按通知要求认真落实,协助毕业生办理好《教师资格证》。
西昌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务处
2021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