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0-2021学年度
校级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系部: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鼓励广大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努力成长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优秀人才,促进良好校风、学风的形成,我校将开展2020-2021学年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文明寝室、优秀寝室长的评选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参评条件及评选比例
(一)参评范围
1.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在二年级、三年级学生及班级范围内评选。
2.文明寝室、优秀室长在全校范围内评选。
(二)参评条件
1.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参评条件
参见《西昌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荣誉称号评审管理办法(试行)》。
2.文明寝室、优秀寝室长参评条件
文明寝室:
(1)寝室成员具体较高的政治素养,爱国爱校团结和谐。
(2)寝室成员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讲文明讲礼貌、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寝室成员在参评学年未受过纪律处分。
(3)寝室具有浓厚的学习氛围,寝室成员成绩优秀。
(4)寝室内务整理有序合理、卫生干净。
优秀寝室长:
(1)责任心强,认真履行寝室长职责;
(2)按时参加寝室长会议,积极配合、参与学校寝室管理工作和各种寝室文化活动;
(3)遵守校规校纪,本人未受过纪律处分;
(4)所在寝室卫生、纪律良好,其室成员精神面貌积极向上,寝室气氛融洽和谐;
(5)所在寝室获得文明寝室的优先考虑。
(三)评选比例及名额分配
1.三好学生:评定人数不超过参评学生总人数的5%,名额分配如下:
系部 |
参选人数 |
评选比例 |
评定名额 |
小学教育系 |
1619 |
5% |
81 |
学前教育系 |
1510 |
5% |
76 |
职业教育系 |
532 |
5% |
27 |
艺术教育系 |
373 |
5% |
19 |
基础教学部 |
293 |
5% |
15 |
思政教学部 |
45 |
5% |
2 |
合计 |
|
|
220 |
2.优秀学生干部:评定人数不超过各系部学生干部总人数的10%,校学生会、自律委员会、社团负责人等校级学生干部由学生处、校团委等部门评选;
3.先进班集体:评定班级数不超过参评班级总数的20%,名额分配如下:
系部 |
参选班级数 |
评选比例 |
评定名额 |
小学教育系 |
30 |
20% |
6 |
学前教育系 |
32 |
20% |
7 |
职业教育系 |
12 |
20% |
3 |
艺术教育系 |
9 |
20% |
2 |
基础教学部 |
7 |
20% |
2 |
合计 |
|
|
20 |
4.文明寝室:评定数不超过参评寝室总数的30%,名额分配如下:
系部 |
参评寝室数 |
评选比例 |
评定名额 |
小学教育系 |
297 |
30% |
89 |
学前教育系 |
293 |
30% |
88 |
职业教育系 |
112 |
30% |
34 |
艺术教育系 |
82 |
30% |
25 |
基础教学部 |
92 |
30% |
28 |
思政教学部 |
18 |
30% |
5 |
合计 |
|
|
269 |
5. 优秀寝室长:评定人数不超过参评人数的30%,名额分配与文明寝室名额分配相同。
二、评选程序
按《西昌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荣誉称号评审管理办法(试行)》要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寝室长由学生本人申请,先进班集体和文明寝室由班级和寝室提出申请,班级评议小组评出推荐人选,报系部评审工作小组评审,确定拟推荐名单,在全系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学校学生奖励评审工作委员会。评审工作委员会对各系部上报材料进行审核,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校长办公会审定。
三、工作要求
1. 各系部应按各系部实际情况,在开展系级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基础上,开展校级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评选工作。
2.各系部要严格把握评定条件和标准,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推荐评定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3. 严格遵守评选工作相关纪律。对举报查实的违纪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追究工作人员及有关领导的责任。对有违规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其评选资格;已评为先进个人的,撤销其称号,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4.规范材料报送。请各系部在11月10日前完成评选工作,并将相关材料报学生工作处吉建梁老师处。
附件:
1. 校级三好学生申请表
2. 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申请表
3.校级先进班集体申请表
4.文明寝室申请表
5.优秀寝室长申请表
6.2020-2021学年度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推荐汇总表
学生工作处
2021年10月15日